门店退货标准

发布日期:2021-02-24 00:00

一、正常经营商品退货标准(参照最新订货平台标示退货属性可退或不可退):

1)可退商品:

A、食品类到期前30天内可退货,过期不做处理;

B、《商品目录》或《退货通知》明确了退货时间或相关要求,则按规定或通知办理退货。

2)不可退商品:非质量问题不允许退货;

如有以下情况可按流程处理:

①到店商品如出现近期或过期,到店后24小时内可申报处理。

②质量问题,非人为损坏、且包装完好的可予以退换货。

 

二、新品退货标准:

1)可退商品:标配的新品进店之日起必须100%陈列,如滞销,自进场之日起陈列销售90天后180天内都可于申请退换货,未达90天陈列销售期的不予退货及相应费用支持,新品三个月后可退,六个月后不可退,甄别的方式是这样三个月内的新品会在名称前面加多一个大写的“N”,过了三个月后把它改成大写的"Y",六个月变成正常的商品名称模式。

    2)不可退商品: 

①、质量问题,且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予以退换货。

②、各项通知单注明可在规定时间内退换货的按通知要求办理。

③、未标配的新品按我们正常流程标准执行。

 

三、新店首批商品退货标准:

1) 开业30天内,滞销、库存大商品可办理退货,但不得影响二次销售。

如出现下列情况新店首批不可退货

① 如出现整件有拆包或单包拆开商品,直接影响第二次销售不可退货。

②瓶装易碎(玻璃瓶)商品交货时当面开箱验收,如出现破损现场处理,过后不予受理;包装易碎类如出现破损到货后24小时内申报差异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③整件退货需保留原装箱,不得影响二次销售;